星欧娱乐

您所在位置:
星欧娱乐 > 陇检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永昌县院联合县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时间:2021-06-28 15:47:43 来源:永昌县院  作者: 点击数: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永昌县院突出整改效能,坚持边查边治边建,补短板、堵漏洞,强化建章立制,积极与县河长办对接,联合会签印发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通知》,充分发挥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作用,密切检察机关和河长制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共同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

该协作机制明确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分级设立河湖检察长,明确河(湖)检察长职责,加强县、乡镇两级河长和检察长相互配合,着力整治河湖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推动责任河湖管护工作大力发展。二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开展联席会议机制,进行每年不少于4次的联合督导检查。双方就重要政策、重大敏感案件线索等方面信息及时相互通报,针对重大问题,联合挂牌督办,共同研讨解决问题,确保问题从根源上解决。三是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从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诉前检察建议、诉讼活动四方面紧密协作配合,做到线索精准、取证全面、诉前检察建议可操作有针对,力争问题实质性解决,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据悉,今年来,该院就河湖“四乱”问题有针对性的发出三份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均积极整改并及时回复。新城子镇政府就河道环境保护制定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持续化保护河湖环境的机制。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助推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

关闭

星欧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