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亭市院在办理韦某某危险驾驶案中,积极释法说理,促使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
据悉,2020年5月8日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韦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途中,将施工路段指挥疏导交通的杨某某撞伤,经鉴定杨某某为轻伤。案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协议。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根据案件事实和农村务工人员杨某某的家庭情况,对韦某某进行释法说理,讲解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充分说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韦某某向被害人杨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杨某某5.5万元,取得了杨某某的谅解。该院基于韦某某认罪认罚和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事实,对其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今年以来,华亭市院把追赃挽损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具体行动,对有被害人损失的案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万余元,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的损失,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