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门市院坚持贯彻落实“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社区矫正检察理念,优化检察资源,筑牢管控防火墙,擦亮法律监督眼,全方位为社区矫正对象点亮回归社会明灯,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平台联动点明“思想灯”。该院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畅通公安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活力网格、律师事务所等联系平台,统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听取意见建议、受理控告申诉、引导化解矛盾,使社区矫正对象增强社会包容的信心,树立积极改造的决心,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网络体系。2019年以来,累计协调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8场,联合专项检察6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座谈会12场,解决矫正对象人员诉求20余起。
心理矫正点明“心态灯”。该院制发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卡,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特点、文化水平、罪行类别,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以乐观的态度承担起家庭、社会责任。与司法行政机关、酒泉心理咨询师协会协调建立心理矫正机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测评,有的放矢完善心理矫治措施。2019年以来,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矫治培训6场,开展警示教育11场,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40人次,未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自伤、自残或引发社会矛盾的情况。
志愿服务点明“归属灯”。该院与玉门弘毅社工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沟通合作,成立启航志愿服务队,将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注册为志愿者,倡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文明交通劝导、“五四有我”、“学雷锋、我参与”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将参加公益活动的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务中的自身价值,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归属感,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2019年以来,配合、协调社区及相关单位,让社区矫正对象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法律宣传、公益劳动、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12场,参与人数达400余人,增强了教育矫正效果。
政策帮扶点明“就业灯”。该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帮扶引导,积极与职能部门、企业、工厂联系,给予一定技能培训和就业支持;对有创业意向或需要贷款的社区矫正对象,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方面的“绿色帮助”;对生活困难和患有疾病的矫正对象,会同司法局寻求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的帮扶救助,积极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机制。2019年以来,共协调职能单位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技能学习10余场,享受资金、技术等“绿色帮助”100余人,提升了人民群众检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