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庆阳市环县检察院对耿某某与柯某某、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依法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耿某某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报酬。
耿某某系环县合道镇赵塬村人,2019年经人介绍在柯某某承包的某工程项目上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柯某某未按约定全额支付耿某某劳动报酬,但出具欠条约定年底前支付,后屡次爽约。耿某某多次索要报酬无果后,向环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环县检察院对双方合同关系及欠薪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认为耿某某的诉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决定支持起诉。
环县法院收到支持起诉决定书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环县检察院派员现场支持调解工作,柯某某当场全额支付欠薪5200元。耿某某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后,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