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事业行稳致远,林区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强国带领案件评查组一行到小陇山林区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对该院办理的相关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据悉,小陇山林区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百花林场辖区内某矿业公司未按设计要求建设挡渣墙,矿场存在安全隐患,矿渣容易堵塞河道,该院遂要求百花林场督促采矿企业建立挡渣墙,矿山企业根据要求按期完成任务。在王某盗伐林木案中,检察机关监督执行王某缴纳生态修复补植费用6875元,由龙门林场代为补植树木1360棵。
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寇斌的陪同下,张强国一行先后赴百花,龙门等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对相关案件逐件进行了检查。
经过实地查看,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均已认真履职,落实整改。矿场边上,厚重的挡渣墙已按设计建起,保障了矿上作业安全,河道沿岸环境得到保护。王某盗伐林木案中被采伐的林木也已经全部恢复。
“要将公益诉讼“回头看”常态化,作为深入推进工作的有力措施,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此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加有力的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维护社会利益。” 张强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