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信县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据悉,犯罪嫌疑人王某将自己实名办理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卡以1800元卖给他人用于网络犯罪非法走账。经查,被害人张某陆续向王某的中国银行卡汇入被诈骗钱款30万元。崇信县公安局向崇信县院提请逮捕后,该院从严审查,从快批捕,斩断银行卡的买卖链条,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检察官提醒:所谓“断卡”,主要针对的是个人所使用的电话卡和银行卡,“断卡”就是要切断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信息流和资金流”。无论是买还是卖“两卡”,都是法律所命令禁止的行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绝不出租、出借、出售。在发现有以上情况时,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