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广河县院抽调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业务骨干组成评议组对该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马某某甲寻衅滋事罪、马某某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两起案件进行跟庭评议。
庭前,承办检察官根据跟庭评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跟庭人员认真阅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和承办检察官就案情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对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进行预判,制定了详尽的出庭预案。
庭审中,公诉人精神饱满,举止大方,声音洪亮,举证过程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充分发挥了各项证据的证明力;发表公诉意见层次清楚,说理透彻;答辩有理有据有节,有力的指控了犯罪,达到了很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召开跟庭评议会,参会人员围绕文书质量、庭前准备、出庭规范、临场表现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评议。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审中仪表仪态良好、语言表达流畅、举证思路清晰、答辩重点突出、释法说理透彻,示证、质证效果良好。同时,针对公诉人的文书制作、庭审讯问、辩论技巧、规范用语等方面提出中肯、客观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