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甘州区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一行三人,对第一检察部承办的“王某某、付某某、崔某等三人涉嫌贩卖毒品案”进行跟庭评议。
庭前,承办检察官根据该案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填录了《跟庭案件登记表》。跟庭人员认真阅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和承办检察官就案情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对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进行预判,制定了详尽的公诉预案。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三名被告人相互关联的多起犯罪事实,分起出示了案件证据,并重点对案件犯罪事实、确定型量刑建议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对三名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进行了有效回应,强化了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跟庭人员邀请审判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综合评议,一致认为公诉人在庭审中仪表仪态良好、语言表达流畅、举证思路清晰、答辩重点突出、释法说理透彻。公诉人通过分起示证的方式,使案件脉络明晰、案件事实凸显。同时,针对公诉人的文书制作、庭审讯问、辩论技巧、规范用语等方面提出中肯、客观的建议,并与审判人员就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应履行的审判监督职责和发现的问题交流了想法和意见。
据悉,近期,甘州区院结合“刑事检察优化月”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了跟庭评议工作,并以“跟庭评议”为契机,培养和打造一批擅长办理刑检案件的专业化队伍。通过“跟庭”为公诉人“把脉”,以跟庭促规范,以评议促提升,让员额检察官们在出庭中相互学习,在跟庭中不断总结,进一步提高了公诉水平和出庭能力,从而推动刑事案件提质增效,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