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定区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该院继2013年获评全省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后在宣传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拨出专项经费建立了高标准的电子阅览室、院史陈列室、视频会议室,并征订各类报刊、杂志等参考资料;制定《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根据稿件类型、长度、采用级别等进行奖励;把宣传工作纳入院《绩效考核办法》,将检察信息和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和干部提拔任职的重要依据,为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该院还不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检察日报社和省院、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宣传稿件写作能力,有效提高了全院干部职工开展信息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要求,该院在加强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设立了官方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客户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发布该院重大工作部署、动态信息、执法办案的最新进展,努力宣传检察正能量,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升检察影响力。
近三年,该院在《检察日报》、《甘肃日报》、《定西日报》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40余篇,在高检院、省院、市院内刊发表各类综合信息10余篇,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务信息4300余条,新媒体发稿、采稿数量位居全市基层院前列。同时,该院还结合“法律五进”、“举报宣传周”、“法制宣讲乡村行”活动,积极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全方位推动检察宣传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