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金川区院联合金川区食药监局,对辖区部分学校周边和集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积极摸排“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线索。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非法加工、销售食品行为,销售含有违禁农药,或者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超标等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使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者未在大型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或配置快速检测仪等影响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严查进货渠道和食品安全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查中,金川区院和金川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先后走访了学校周边4处、集贸市场3处,重点检查了广州路市场和宝光里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现场观摩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操作,并对金川公司六中、金川公司二中、广州路市场、金三角市场等学校周边、集贸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查看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食品卫生和货物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食品安全方面的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快速检测室人员管理和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发现食品小经营店者部分人员无健康证和健康证过期、操作间卫生不达标、部分食品销售店未向批发商索取电子一票通等问题,金川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当场反馈金川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金川区食药监局对出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其巡查表中。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该院干警对金川区食药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要求金川区食药监局严格履职,依法监管,严防失职渎职。在检查的同时,也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者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制教育。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使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对接,既对食品从业者起到了较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也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经营秩序,同时促进了食药监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开启了检察、食药监联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