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检察机关援助藏区及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确保各项援助任务落到实处,近日,合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如海一行来天水市院接洽对口援助工作。
在座谈会上,马如海介绍了合作市院近年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务需求,建议对口援助工作以业务援助为核心,通过部门对部门、个人对个人之间的业务援助,运用“个案会诊”、“一师带一徒”的方式,采用“面对面”交流指导的形式,开展短期培训,不断提升合作市院业务工作水平。
天水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就天水市情和天水市两级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对下一步开展对口援助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天水市院政治部牵头,两地院尽快建立沟通平台,固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衔接推进;二是由天水市院分管领导结合公诉、侦监、公益诉讼、案管、未检、检察技术等条线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工作开展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基层院或者部门,明确负责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常态化的对口援助工作;三是天水市院分批组织检察业务、党建、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主动到合作市院开展援助工作,加深两地院之间的沟通了解;四是按照合作市院的建议,推选相关业务熟练、能力突出的入额检察官,赴合作市院开展短期交流、培训。
座谈会后,两地院民行、案管、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业务交流,就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评查、实施《检察官办案瑕疵累计积分惩戒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此次座谈交流,两地院就如何开展对口援助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并达成了共识。今后,两地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努力把对口援助工作做得更实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