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岷县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重点传达学习高检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并就新法修订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分析解读。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后振国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后振国强调,全院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及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把对人民的承诺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要突出中心工作,补短板、强弱项,重点解决好“重刑轻民”的问题,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同时,积极做好代表委员联络、接受外部监督工作。
后振国指出,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广泛,充分吸收了司法改革成果,完善了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调整了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等,特别要注重新法实施后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适用工作。《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落实了宪法对检察机关的定位,是对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成果的确认和巩固。全院干警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全面深入学习各项法律规定,借助新媒体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发达的便利条件,多学习、多钻研、对新修改的法律及政策法规及时掌握。同时,要注重“重刑轻民”等问题的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时补齐短板和弱项,利用年底的有效时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