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民勤县院检察长冯天然依照法律规定列席民勤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听取由本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行贿案的审议讨论并发表意见。
冯天然表示,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的一种方式和一项重要职责。
冯天然指出,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沟通协调,统一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意见,避免就案办案和机械办案;有利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构建诉讼活动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格局,实现法、检两院让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的一致目标;有利于惩治犯罪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者有机统一,实现共赢、双赢和多赢。
据了解,在案件办理前期,冯天然多次查阅卷宗,听取承办检察官的汇报,认真研究探讨案情,仔细剖析案件细节和难点。在审委会会议上,冯天然针对案件阐述了检察机关关于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及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意见,供审委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