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庄浪县院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为契机,对全县中小学生食堂开展食饮品安全、营养健康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从10月31日开始,该院对杨河、朱店、阳川、盘安等中小学生食堂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庄浪县院民行科干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对学校食堂食饮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食饮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留样检测等环节的操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经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未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未将食品添加剂按规定专柜储存、未配备专用计量器械,还有一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时没有佩戴健康体检证,另外进货台账记录也存在不完备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对相关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据悉,该院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旨在深挖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力争把危害食品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对全面筑牢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防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