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礼县院检察长罗永宏依法列席礼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讨论。会上,罗永宏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委会予以采纳。
罗永宏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近日修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把此项工作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审委会成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相互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和手段。这项工作的开展,必将有效促进法、检两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必将有效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礼县人民法院院长后清瑞表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深化审委会工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公正的重要步骤,有利于提升审委会水平和规范化建设,有利于优化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果,有利于法、检两院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下一步,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礼县人民法院将积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充分听取意见,推动礼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