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绍林列席由临洮县人民法院院长柴永祥主持召开的2018年第十一次审判委员会,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袁某某诈骗案从案件定性、证据采用、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这也是该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会前,马绍林和列席检察官认真研究议题,全面把握案件情况,精心准备列席意见。会上,案件承办人首先就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马绍林对案件事实、案件定性、证据采用、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马绍林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经,是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的一种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实现该项工作常态化开展。
马绍林表示,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共同的目标是维护司法公正,在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双方在监督制约同时,要加强配合,确保每一起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法院院长柴永祥表示,审判人员要强化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使其成为常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