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至11月期间,靖远县院对县域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发现外卖网络餐饮服务存在违法经营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检察人员经过深入核查,查实网络餐饮服务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未严格审查入网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范围及项目的真实性;未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在网络上公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县食药局接受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措施。下发了《关于开展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入网的5家网络平台下设的108家门店进行了检查和培训,备案4家,关停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