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以来,子午岭林区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沟通协调、依法履职,采用现场察看、走访、沟通协调等措施,摸排保护森林资源类公益诉讼线索5条,紧盯4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补植复绿林地执行,提升了保护森林资源检察公益诉讼共赢效果。
该院为继续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进入10月以来,由检察长慕若舟带队,先后前往子午岭林区合水大山门林场、环县、庆城、宁县涉非法占用农用(林)地案件现场,走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场职工群众、刑事案件当事人、乡村干部等,通过询问、察看现场、翻阅案卷、核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摸排有价值、需要检察机关积极介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条、现场察看4起案件的补植复绿林地执行情况。
该院在摸排线索和现场调查中发现,米某某非法占用的24.03亩林地,植被破坏严重,且地表裸露的砂石易被群众二次非法采砂,故及时立案,向宁县林业局发送了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宁县林业局积极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送补植复绿行政处罚通知书,制定专业复绿方案,督促当事人停止侵害,复绿被毁林地。截止日前,该案24.03亩被毁林地已全部进行了补植复绿,整改落实时间仅20日。
该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注重沟通协调林业、环保和乡镇等部门,保持良性互动,取得支持,形成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保证了补植复绿执行效果。仅40余天时间,完成对边某某非法占用农用(林)地等4起案件的督促落实,被毁林地补植复绿面积达70.14亩,栽植刺槐、油松树苗14882株,使毁林犯罪行为不但受到刑事追究,且当事人也承担了恢复林地原状等公益责任,警示了案件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