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川县院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2017年度绩效考核。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之后,该院探索建立三类人员分类绩效考核机制的首次实践运行和考核。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该院研究制定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原则,经过个人自评、科室负责人评价、个人与科室负责人互评、绩效考核委员会评价、院党组评定五个环节,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类考核。
绩效考核办法对三类人员的考核更加注重量化、具体,坚持案件量化考评和任务量化考评相结合,以办案为主的业务部门检察官,不仅看办案数量为考核标准,还要看办案质量、效果、效率、规范等内容,同时将信息调研、出勤、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纳入考评内容,全方位评价检察官工作业绩。有效激发了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