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华池县院在快速办理案件的基础上提出新要求,确定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数额较小盗窃、轻伤害等类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条件,力图做到效率和质量的双统一、双提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认罪认罚类轻微刑事案件,该院从精简程序、简化文书、缩短期限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效率,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如审查起诉的张某、王某盗窃一案,承办检察官认定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确有认罪、悔罪表现,社会危害较小,且有自首情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体现出认罪认罚、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据悉,截止今年4月,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程序办理案件18件18人,占审查起诉案件的54.6%,起诉准确率达100%,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体现了法律公正与效率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