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院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全面理解公益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各个领域公益受损的主要表现形式,把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始终坚持法律监督这个宪法定位,实现公益诉讼规律、法律监督规律两者有机结合;审慎行使权力,严守检察权的边界,坚持依法规范监督,把规范司法行为贯穿公益诉讼工作始终。
2018年,民乐县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该院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要求,把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该院坚持全面履职和突出重点相结合,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严格执行诉前程序,把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两个阶段、两种方式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国土资源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在调查取证、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完善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