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新时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提升未成年人学法用法能力,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全面履行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要锲而不舍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学校的监督力度,促推完善防控校园欺凌等机制。要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畅通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发现和举报渠道,守住入职关口、净化校园环境。要注重开展家长法治教育,引导家长认真履行教育、管理、示范、监督责任,使家长课堂常态化,推动“督促监护令”的落实见效,促进家庭保护有效落实。要加强类案分析,针对重点问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定期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掌握一段时期内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领域,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特定人群、特定区域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强以案释法,针对重点隐患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及时反馈案件的处理过程、结果,阐释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正确引导案件“辐射”区域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明知法律后果,形成正确的评价。要加强动态预警,针对潜在传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在办理个案的同时,注重查明犯罪动机,掌握犯罪传播特点、途径,及时研判、发现潜在重点传播人群,开展预警宣传教育,打好“预防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