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字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高办案质效、拓展监督渠道、建设智慧检务、优化保障管理的20条具体举措,以数字赋能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该《意见》以全市检察工作“一中心、四聚焦”总体思路为引领,坚持内部挖潜和外部贯通相结合,实现数字检察建设整体良性互动、协调有序、健康发展;坚持充分利旧和拓展创新相结合,系统谋划,走出符合兰州检察实际的数字化发展道路;坚持基础建设和优化升级相结合,以数字化技术应用创新带动办公办案方式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实现检察全业务的数字化转变;坚持信息化建设和数字检察工作相结合,推动“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落地见效,积极探索应用数字化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类案监督,打造“数字检察+”兰州实践样本,全面提升两级院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应用水平。
为了实现既定目标,该《意见》突出以“数字检察+智慧办案”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以“数字检察+智慧办公”助力检察办公高效快捷、以“数字检察+智慧保障”服务检务工作有序运行、以“数字检察+智慧宣传”加大检察宣传力度、以“数字检察+智慧基层院建设”助力基层院脱薄脱弱“五个发力点”,全力打造市检察院调查指挥中心品牌,常态化开展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和研判,探索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路径,分级、分层、分域推进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厚植移动检务终端用户基础,在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着力打造“指尖上的兰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