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近日,武威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建立协作共管机制,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意见》推动应急管理执法信息、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公共利益保护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及时通报,共同研究解决在安全生产执法司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实现应急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日常信息共享制度化、常态化。
《意见》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及时双向移送案件线索。应急管理部门发现可能涉及导致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对移送的线索,检察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应依法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意见》提出应急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相互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检察机关对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提出的法律咨询,予以积极解答。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帮助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提升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应急管理部门及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并提供相关执法信息及材料。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配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联合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或者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共同挂牌督办,充分发挥双方职能和业务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安全生产。
据了解,今年以来,武威市检察机关把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品牌亮点工作培育创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公共设施、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深化平安武威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