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华池县院检察长刘文军应邀列席华池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华池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建梓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各委员参加会议。
此次审委会讨论了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庆阳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等2起刑事案件。在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后,刘文军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社会效果等问题作了详尽深入的分析,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观点和意见,并对法院审判能力给予充分肯定。审委会各位委员通过对案件的讨论,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审委会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同时他还指出,列席法院审委会是贯彻“两高”的相关要求,是提高办案质量,推动法检双方“监督”和配合的有效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是像审判机关学习的重要机会,实现了法检两院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
会议最后,曹建梓指出,县法院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贯彻“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具体举措,是完善法检机关沟通协调,提升案件质量,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对实现法检两院法律适用、保障司法公正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今后要把这一制度坚持好、落实好、常态化、实效化、共同商讨司法难题,统一司法认知,加强司法公平公正,努力提高法院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