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泾川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亚君受邀列席了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泾川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冯乃元主持会议,审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讨论了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列席前,苏亚君全面审核了案件事实和证据,研究了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会上,在仔细听取承办人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后,苏亚君就该起案件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观点和意见。
苏亚君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重要体现,既有利于法检两家合力解决案件的争议焦点,消除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提高办案质量,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对县法院近年来,尤其是员额制司法改革以后,能够积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表示感谢。
苏亚君表示,泾川县院全体检察干警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加强法检两院的学习与沟通,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最大限度消除认识分歧,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共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冯乃元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深化审判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监督、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重要措施,对于法院加强审委会工作、提高审委会水平和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对法检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公正司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