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制度价值,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临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县检察院要依法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责,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源线索,规范案件调查,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紧紧围绕待证事实和法律适用,全面客观准确收集证据。同时,要提高诉前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建议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对经过诉前程序后公益仍未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形,依法及时提起诉讼,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意见》明确,各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县检察院行使调查核实权,调取、查阅、复制、拷贝、摘录有关行政执法卷宗材料,将鉴定评估费用列入财政保障。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对照检察建议内容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检察机关。各行政机关要积极做好应诉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要建立健全保护公益沟通衔接、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意见》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视察和调研,督促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县政府要督促各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明确界定政府执法部门职责,避免因执法主体权属不清,职能交叉而影响执法质效。县纪委监委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线索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县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完善案件司法审判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广公益诉讼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实效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