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龙江林区院提起公诉的七某某等人盗伐林木一案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是白龙江林区院试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后的首例由同一员额检察官批捕、起诉的案件。
七某某等人盗伐林木一案由白龙江林区森林公安局迭部分局于2018年11月16日移送该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严格准确把握逮捕条件。经查,2018年七某某等三人分别结伙多次进入迭部林业局电尕林场管护区,盗伐国有林木,因该案符合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该院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019年1月21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由原审查逮捕的检察官严格审查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认为七某某等人在国有林区盗伐林木,数量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19年2月18日,该院以七某某等人盗伐林木罪依法提起公诉,2019年3月27日白龙江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因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审理了该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本案是该院适用“捕诉一体” 机制办理的案件,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了人力、物力,更有效节省了承办人员精力,节省了办案成本,有效避免了同一案件不同办案人员办理存在的前后“两张皮”现象,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