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川县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七日回复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该院要求,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群众信访事项马上办、简易办、一次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深刻领会办理群众来信对做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多种措施把群众来信回复办理答复工作落到实处。要每月通报群众来信办理答复情况,明确一名专职负责人,主要负责控申群众来信接收的分流,督办和协调工作,对群众来信的及时接收、办理、反馈以及接受群众询问,坚决贯彻执行“对群众来信建立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实办理责任,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来信,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工作由第十检察部负责,来信办理以及答复工作由办理部门负责。受理部门要在3个月内对接收的群众来信进行答复,对3个月内已经办结的,要向信访人送达办理结果并进行释法说理,对答复情况要结合实际做到工作留痕,对3个月内无法办结的,要进行程序答复,及时告知信访人案件的办理状态。对县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政协等机关转办信件和上级检察院交办、转办信件,办案部门在向当事人反馈的同时,要向转办机关如实报告办理情况。控申部门对群众的来信要认真建立案件台账,按照每月完成时限完善案件台账,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要报送最新的办理状态,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在完善台账的同时,要报送能够反映办理结果的文书和答复笔录复印件,逐人逐信完善回复案件办理材料的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