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促进检委会委员议事议案能力的提升,玉门市院积极探索检委会学习制度化、内容多样化的学习路径,通过强化学习意识、学习重点、学习效果有效提升检委会委员的议事议案能力及水平,促进了检委会工作规范、有序、良好发展。2018年以来该院共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共计30次。
树立与时俱进理念,强化学习意识。玉门市院高度重视检委会工作,强调要与时俱进,及时领悟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全面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将检委会集中学习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长期坚持、重点推进,不断强化检委会学习力度,坚持检委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强化检委会委员的能力建设,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努力建设“学习型”检委会,增强检委会为领导决策和一线办案服务的能力,提升监督决策力。
认真筛选学习内容,强化学习重点。该院加强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题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学习,不断规范检委会工作,提高检委会委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收集整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最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性文件为学习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检委会委员及业务骨干集体讨论学习,保证学习理论上的前瞻性和业务上的指导性。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指导性案例为契机,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不断更新办案理念,确保检委会委员对疑难案件的处理判断既有理论指引,又有实践指导。
严格落实制度,强化学习效果。该院认真制定了检委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个月至少组织集体学习2次,确保学习次数,提高检委会委员自我学习的主动性,对因故缺席的委员,会后分发学习资料,督促自学。在检委会讨论案件前,由案件承办人就新类型案件涉及的有关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刑法罪名进行讲解,对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充分探讨,积累有益经验,提高检委会委员的议事议案水平和能力。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开展集体讨论,交流学习和办案心得体会,巩固学习成果,提升检委会委员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把握水平和驾驭能力。
今后,该院把建设“学习型”检委会、加强检委会业务学习作为促进委员知识“更新换代”、素能提升的重要抓手,将检委会委员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检委会自身能力建设,有效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分析实务问题能力,加强检委委员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为玉门市院办案提供智力支持,提升检委会决策能力和决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