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浪县院结合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通过调研分析,联合县教育局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全面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
该院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类别,分析性侵在校学生案件及影响校园安全管理的深层次原因,结合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书内容,有针对性提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督促教育部门整改落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全县各幼儿园、中小学校,通过座谈交流,走访留守儿童家庭、查阅校园管理制度等方式,排查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消除问题隐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校园环境安全稳定;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学校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定期邀请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掌握防范性侵犯的知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快捕快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各类犯罪,积极开展农村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法治扶贫工作,加强对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尤其是移民搬迁聚居地西靖、黄花滩等地在校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法治宣传和自护教育,充分运用法律咨询、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预防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甘肃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督促辖区学校完善校园风险管控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加强对移民点及山区学校、教学点的排查,切实做到不漏校,不漏人。高度重视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和中小学学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前置预防,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的制度机制,明确幼儿园、中小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者线索的报警、报告义务和责任;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人格和心理的前置考察;建立幼儿园、学校与司法机关等社会力量协作机制,共同开展有关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
今后,古浪县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与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构筑共同协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全县各学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心理咨询专家开展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