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张家川县院紧紧围绕建立案件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工作举措,采取“1234”工作法,不断强化案件监督管理,落实日审核,周监控、月通报、季评查管理机制,案件不规范问题逐月下降,承办人司法规范化观念更加巩固,案件质量和办案不断提升。
“一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该院坚持每月发布一期《案管动态》,固定动态监管内容,设定“6+1”内容板块,即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电子卷宗制作、案件信息公开、辩护律师接待、涉案财物6项内容和1项问题整改。通过内部监督“可视化”方法,强化问题整改力度。第一季度,运用月报制度对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及时、诉讼权利保障不到位、法律文书公开不规范等41条问题进行了通报,促使问题得以全部整改。
“二项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规范律师阅卷流程,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该院明确了阅卷条件、阅卷手续,辩护律师可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阅卷,采取电子卷宗光盘刻录的形式,进一步提高律师阅卷效率;主动告知辩护律师流程变更情况,将律师权利保障转化为办案的外部监督。第一季度,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人次,次数同比上升100%。及时开展业务分析研判,在服务中监督执法办案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分析,对重点案件进行研判。
“三个强化”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强化文书公开审核工作。对办案部门拟公开的法律文书从保护隐私、涉密、格式等方面仔细审核把关,对不规范的法律文书,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承办检察官及时整改;对公开不及时的及时提醒,做到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每月对公开的案件信息三项内容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监督、梳理,保障案件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高效。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将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力,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等行为作为检务督查内容,并将督查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纳入检察官履职考核,反向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第一季度,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2条,公开法律文书25份,与去年同期比公开法律文书上升100%。
“四项机制”提升日常监督水平。该院建立了统计报表“日审核”机制。开展日常数据反查和案件信息填录审核,实行内勤汇总、承办人负责、统计人员核查的填报与统计衔接机制,及时通知整改问题,确保报表数据准确上报。重点案件“周监控”机制。每天通过查阅系统对当期在办的个案、六类重点案件(不批捕、不起诉、未成年人、审判监督、立案及侦查活动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监控,对当期在办案件实行期限预警,防止超期办案情况。流程监控“月巡查”机制。每月对全部案件开展一轮网上巡查,对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完整等工作瑕疵的,直接向部门负责人反馈,并督促承办人立行立改。案件评查“季评查”机制。该院制定了2019年案件评查方案,确定每季度开展评查一次。首先由承办人自查,要求承办人对每件案件进行自查,填写案件质量自查表,发现问题及时自纠。其次部门专人复查,每部门明确一名案件质量评查员,对本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复查和督促承办人自查。最后由案管办组织重点抽查,对不捕不诉、有投诉举报、院领导及上级关注或交办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通过交叉检查评查,力促司法规范,杜绝瑕疵和不合格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