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敦煌市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条例》)。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抓好《干部考核条例》的学习贯彻,把《干部考核条例》精神和要求学深悟透、学懂弄通做实。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并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凡是在干警考核中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要按照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4种方式,完善和改进绩效考核办法,落实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警和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警的要求,吸收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党组的领导把关作用,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改进民主测评的方法,坚持用好谈心谈话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考核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四是强化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综合研判作为前置环节,经过综合分析形成明确的考核结果,区分优良中差,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干警容错纠错。强化考用结合,对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大家在学习中一致认为,《干部考核条例》内容非常全面、具体,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干部考核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将进一步学深悟透,结合实际,把《干部考核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任务中。通过学习,大家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做到党建与业务双促进、双融合。要认真履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让事实说话,用实绩检验,主动接受广大干警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