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信县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以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诉讼,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积极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强化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
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崇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同时,成立了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时间自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集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
该院要求,民行干警对近年来办理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多发、易发、常见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类型。对以简易程序结案特别是调解结案的案件、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保险理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房地产权属纠纷等案件;庭审无对抗性、案件立案审判执行过于迅速,诉讼均有代理人操办,大宗财产非对价转让,调解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等反常现象的案件;法官参与造假、律师、法律工作者、鉴定人员等中介人员和中介机构“居间”造假的案件;对有可能涉案人员众多、影响较大的“规模性造假”案件实施重点排查,注重线索收集、管理、研判,加强监督职能。
该院强调,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按照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宣传发动、推进落实、内外协作、总结推广等各项工作。专项活动涉及民行、控申、案管、刑检等部门,民行部门要针对虚假诉讼案件的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控申、案管部门负责线索受理分流和管理,刑检部门负责对相关刑事犯罪线索进行审查。各部门要协调联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增强公民和法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共建崇尚诚实信用、遵守公序良俗的法治文化,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