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水县院根据天水市委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深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实行宣告场所化、仪式化、公开化落实到办理的每起案件中。
在开展中央、省、市、县“大棚房”问题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清水县院对全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及时跟进调查,发现全县范围内十个乡镇(建立的砂场、农家乐、驾校等十多宗土地)的占用地问题均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占地,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该院对上述损害公益的案件立案办理,并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及时向涉案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过程时,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上门公开宣告,承办检察官分别向各乡镇镇长阐明了案件事实、建议内容及依据,尤其重点说明了在两法衔接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及履职问题,并且为各乡镇附送了公益诉讼相关宣传资料,现场宣讲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法律法规知识。
此次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旨在促进各乡镇部门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认清违法用地整改和未批先建土地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此,相关乡镇都表示“之前对公益诉讼相关知识了解不深,学习不透,通过检察机关的送法上门,让我们了解了公益诉讼的相关知识,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自查出现的问题根源,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坚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