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池县院、灵台县院召开业务培训会,为干警作了办案流程及公诉人法庭示证质证等业务知识。
5月29日上午,华池县院组织召开办案流程业务培训会,对各办案部门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进行办案流程业务专题培训。
在培训班上,首先组织学习案件办理具体流程、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接着由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业务主办进行授课,对日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对应注意的事项提出具体意见;各助理、书记员也对办案流程衔接等工作相互讨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通过此次培训,各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对案件信息公开、结案审核、流程监控相关规定要求有了更进一步的明确,促使各办案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为提升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化、效能化奠定了基础,也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提升。
培训结束时,该院要求,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要坚持加强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全程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人工管理与依托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各办案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业务管理监督部要切实把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抓在手上,及时核实情况,反馈意见,纠正问题,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近日,灵台县院院公诉科长张建灵以“公诉人法庭示证与质证,应注意些什么?”为主题,为全院干警深刻阐释了公诉人法庭示证与质证应注意的问题。张建灵强调,公诉人出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极具专业性和挑战性,而示证和质证是出庭公诉的重要环节,这对公诉人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更高的要求。据此,他围绕法庭示证、质证中存在的问题、证据的组合方法、示证的方法、法庭质证的方法、质证应注意的问题、对证人交叉询问的方式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向干警阐释了怎样做到合理组织证据、有条理的出示证据、有效回应多种质疑。讲解内容充实、论证充分,不仅使干警加深了对公诉工作的了解,增强了其专业知识,同时也为深入了解公诉部门工作的内容、性质及公诉职能的重要性及意义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是其他部门干警对公诉工作一探究竟的生动“窗口”。
随后,张建灵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指出审批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通过庭审来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司法公正。
(华池县院 安占磊 灵台县院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