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文县院提起公诉的文县首例涉恶案件在文县法院公开审理。该院检察长何萧、党组成员杨珺、公诉科科长靳娟出庭对马某、王某某、杨某某、刘某某、陈某5人强迫交易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代表、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近二百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9月,被告人马某、王某某、杨某某、刘某某、陈某等人多次纠集当地村民,以“联合车队”的名义,强行要求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接受运输砂石料服务并多次提出加价,当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对“武九高速”第四标段拌合站及砂石料运输车辆进行阻挡,阻挡过程中存在暴力、软暴力、威胁、施压等行为,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武九高速”进程,同时扰乱了当地砂石料运输市场,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长达8个多小时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该涉恶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逻辑严密、脉络清晰的举证。对各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和质证意见,依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证据,当庭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在法庭陈述阶段,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