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18日,民勤县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袁某某、张某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民勤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冯天然作为第一公诉人,带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开庭持续近3天,通过中国庭审网全程直播。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袁某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袁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某、崔某等11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民勤县城区、乡镇宾馆、车站、广场等处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在长达20多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先后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公诉人对各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和质证意见,依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证据,当庭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法庭陈述阶段,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