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庄浪县院严格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检察业务工作与脱贫攻坚的结合,为庄浪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重要作用。
加强脱贫攻坚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相结合。该院将贫困户作为国家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对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救助,有效缓解群众燃眉之急,切实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扶危济困的价值所在。
加强脱贫攻坚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该院积极贯彻落实各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加强脱贫攻坚与公益保护相结合。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经督促履职后相关部门仍然不履职或者不纠正违法行为的,持续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护贫困地区绿水青山,群众生产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