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广河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礼平、分管副检察长马志华依法列席广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了该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会议由县法院院长田玉海主持,县法院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
会上,承办法官对刘某某等6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合议庭意见做了全面汇报,并就该案罪名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意见阐述了理由依据。随后,马礼平结合自己在案件审查起诉时的办案思路和庭审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的基本情况,重点就事实认定、证据印证、法律适用、恶势力犯罪的定性等方面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并对审判委员会委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详细进行了说明,使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情有了更客观、更全面的了解。经充分讨论,会议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情节、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认可。
最后,马礼平表示,本次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重要体现,通过列席本次审委会,检法两院进一步提高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对涉恶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幅度统一了思想,充分体现了打击黑恶犯罪的决心和态度,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检、法两家的沟通协调、联动互动机制,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共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