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矿区分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林铎书记在审议《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时的讲话要点及朱玉检察长就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德金全文传达了批示内容,指出林铎书记在审议《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时的讲话要点及朱玉检察长关于公益诉讼的批示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要深刻把握林铎书记、朱玉检察长批示的精神实质。立足分院检察职能,以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为抓手,牢牢把握公益诉讼这一创新举措,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在推进公益诉讼和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升政治站位,积极作为,加强对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完善相关机制,扎实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提高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监督能力和效果。
赵德金要求,各部门要精准把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林铎书记在审议《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时的讲话要点及朱玉检察长批示的内涵实质,进一步深刻领会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精神,持续做好环境资源类一、二审案件受理及办理工作,发挥好环境资源专门检察机关作用。要自主发现案件线索,结合省院安排部署的“六项重点工作”,积极关注民生热点和绿色发展,发掘一批高质量的环境资源案件线索,切实增强公益诉讼办案水平。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益诉讼,适时公布公益诉讼取得的成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参与公益保护的诉求,引导和培育公众对公益的法律保护意识。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培育工作增长点,促进工作创新发展,为积极履行环境资源检察职能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