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西市院制定出台了《定西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办法》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增强竞争力和市场活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应有之义,是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新时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充分运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院六项重点工作,精准对接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全面提升市场经济活力、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办法》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五个必须”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依法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打击官商勾结垄断经营和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财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正确对待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让广大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称心发展。要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机制,坚决监督纠正涉企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决,以及使用刑事手段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对企业适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涉产权涉企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切实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树立理性、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充分考虑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扣押等措施,认真落实好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着力传承和弘扬“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开通涉产权涉企申诉“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并认真答复企业的控告申诉和信访举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办法》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总结服务保障企业项目发展的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切实提升服务保障的水平和实效。要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两级院领导挂钩联系企业机制,合法合规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办理涉产权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做到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尽可能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健全案例指导机制,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法治宣传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的“亲商爱商”浓厚氛围。要着力畅通检企联系互动渠道。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宣传、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一站式”检察服务。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注重听取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服务保障工作。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构建“亲”“清”的检企关系。要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检察宣讲乡村行”活动,在全市营造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组织开展“走访企业送法送服务”活动,引导企业学会运用法律提升自身治理能力,增加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风险预防,依法创业、规范经营。要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对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准确适用法律政策,办准办好涉产权涉企案件。市县两级院党组要定期研究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院要将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平时检查、半年督察、年终考核重点事项。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给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检察人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