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平凉市院代理检察长李郁军列席了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学功主持会议。本次审委会讨论了灵台县院提出抗诉,平凉市院支持抗诉的王某某盗窃案和平凉市院提请省院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列席前,李郁军仔细阅卷,全面审核了案件事实和证据,研究了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会上,李郁军就案件事实及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意见。
李郁军指出,近年来,平凉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和目标,与人民法院既坚持分工负责、协助配合,又相互制约、依法监督,注重监督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长期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为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郁军强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方式。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视角向内,发现自身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也有利于“两院”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的一个有效途径。
李郁军建议法检两院今后要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两高”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积极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检、法两院的联系沟通,及时交流反馈法律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就个案办理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沟通,交换意见,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共同把案件办准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宋学功在主持会议中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制度是加强和改善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工作,提升审判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法、检“两院”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共同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这项制度。
宋学功强调,在以后的工作中市、县两级法院要进一步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审判工作实际,创新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制度化机制,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宋学功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检察机关深化共识,加强交流沟通,更加积极主动的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和提出的审判质量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接受监督,促进案件审判质量不断提升,努力形成法检两院沟通协作、互促双赢的良好格局,充分体现法、检两家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