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张掖市院刑事检察部派员赴张掖市畜牧局讲解草原执法、行政证据的收集及保全等法律问题。全市草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针对全市草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草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农业部关于对8起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案件的通报。通过讲解农业部通报的8起案例,让全市草原执法工作人员对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人非法占用草原多少亩才算构成犯罪”等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解答。第二部分,重点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对司法解释的详细解读,让全市草原行政执法人员对非法占用草原行为的定性问题、“数量较大”认定标准、非法批准用草原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阻碍草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理、单位非法占用草原的定罪量刑标准等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第三部分,解读了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在这一部分详细讲解了草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证据的收集、审查与保全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行政执法环节是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刑事诉讼成本的有效途径,让全市草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仅懂法,更要依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