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一行深入天水两级院督导调研天水检察工作。
调研期间,丁霞敏先后赴市院和麦积区院督导调研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天水市院召开座谈会。丁霞敏听取了天水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代表市院党组的工作汇报,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全国省级院检察长座谈会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对天水检察机关落实省院决策部署、推动六项重点工作的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开拓思路谋发展。要在办案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抓好办案,促进检察机关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充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既要重视案件数量,又要确保案件质量,综合反映工作力度和工作效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线。要深化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助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要抓好工作落实,用事实、数据和案例说话,多向省院报送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三要聚焦主责主业,努力解决好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在改革的大背景下认真研判主责主业,尤其是要解决好职责和理念不清、业务发展不够平衡、检察监督刚性不足、不敢监督、专业能力不精的问题,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
四要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形成利于改革的氛围。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讲清改革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拥护和支持改革,确保业务骨干不流失,检察队伍整体稳定。对原有的办案区要保留并做好管理,原则上不得出借。
五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抓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是指导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开展司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遵循,要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这两部法律,准确领会立法精神、把握具体条款内容,熟练掌握法律新规定,着力维护法律的统一与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