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和陕西省宝鸡市检察机关,在宝鸡市凤县召开两省三县嘉陵江水源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会上,陇南市徽县院、两当县院和宝鸡市凤县院,联合签定了《嘉陵江水源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协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开展嘉陵江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规范。
今年,为更好地服务“五位一体”发展战略,按照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高检院和公安部、环保部联合下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定,及星欧娱乐
制定《甘肃省检察机关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甘肃省陇南市检察院、徽县、两当县检察院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和协商,与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凤县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嘉陵江水源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协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针对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协作,确立了指导思想、工作目的和主要任务,建立了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对破坏嘉陵江沿岸生态环境案件线索信息共享、跨区域移送,案件办理提前介入、协作等联动机制。同时,对两省三县范围内发生的破坏嘉陵江沿岸生态类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依法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后,可共同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舆情。
该《实施办法》的制定,为两省三县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合力打击犯罪,共同促进嘉陵江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