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星欧娱乐
司法鉴定中心正式获得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CNAS)颁发的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及认可决定通知书,成为星欧娱乐
系统首家通过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这标志着星欧娱乐
省级司法鉴定实验室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国际化发展轨道,具备按照国家及国际认可准则开展司法鉴定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在认可范围内的鉴定文书上按照规定使用CNAS认可标识和国际互认联合认可ILAC-MRA/CNAS标识。
2017年12月正式提交实验室国家认可申请后,经过国家认可委专家组文件评审、现场评审以及实验室整改、评审验收等各个评审环节历时8个多月的评审、整改工作,最终由CNAS评定委员会评定、CNAS秘书长批准,对星欧娱乐
司法鉴定中心本次申报的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书鉴定领域印章印文、电子数据鉴定领域存储介质及移动终端鉴定共4个鉴定专业领域(类别/对象)的5个鉴定项目全部通过认可。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从事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根据这一法定要求,为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客观证据中技术性证据标准的更高需求,近年来,省院党组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及申请国家认可工作,并将省院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及申请国家认可准备工作列为技术部门每一年度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先后投入近1000万元用于扩充配置技术设备及实验室装修改造。
按照高检院关于推进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及认可工作的部署,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从2014年开始,根据人民检察院三类以上实验室建设标准,筹建标准化司法鉴定实验室。2015年完成实验室内外装修、设施配备、技术设备配置。2016年,按照国家认可委《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8:2013)及其在法医学鉴定、文书鉴定、电子物证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鉴定中心编制完成3万字的第一版实验室《质量手册》、27个《程序文件》、23份作业指导书、98份质量《通用记录》、52份《技术记录》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起涵盖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记录文件共4个层次的完整、系统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件。
2016年12月建立并试运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经过体系试运行后,2017年按计划全面修订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体系正式有效运行6个月后,进行了覆盖管理体系全范围和全要素的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及质量体系核查。经过前期大量系统准备工作,2017年12月正式向国家认可委提交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文件检验、电子数据专业鉴定实验室初次申请国家认可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并在国家认可委文件评审环节中进一步补正、修订完善了管理体系文件。
实验室国家认可工作突出了检察技术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科学管理,在准备申请认可工作、接受专家评审的过程中,显著提升了检察技术队伍的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鉴定中心遵循“科学、公正、及时、创新”的质量方针,坚持“做所写、记所做、查所记、改所查”的原则,对鉴定工作进行了有效的规范;采取“审核—纠正—提高—再审核—再纠正—再提高”的循环方式,具备了持续改进的能力和较高的技术能力。通过四年多来持续开展实验室申请国家认可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实验室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规范高效运行。按照技术办案过程必须符合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体系必须支持质量管理体系和队伍能力必须适应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运用质量体系原理、过程控制、预防/纠正原则、要素审核和持续改进等先进管理理念,科学地对资源和过程进行管理,使鉴定中心的人员能力、方法使用、设施环境保障、鉴定实施过程控制和技术管理符合国家及国际同行业认可的通行标准,更有能力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公正规范、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科学证据。
检察司法鉴定是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检察司法鉴定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及国家认可工作,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司法鉴定与国际接轨、实现检察技术工作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对于树立检察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公信力,提升对其他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的审查监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