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认真研读学习。同时,该院七个党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习《条例》,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条例》所蕴含的理论知识和实践创新成果,真正做到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遵循。
此次修改《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嘉峪关市院党组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各党支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支部党员干警相互学习交流讨论,从7个方面解读领会《条例》要点和亮点,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更快、更好地熟悉《条例》规定,牢记纪律要求。
各部门、各党支部按照《条例》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了对部门和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市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按照两级院检察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了对各部门及全体党员干警遵纪执纪情况的督查检查。并针对《条例》中新增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党员干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政约谈力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从而进一步推动新《条例》落地见效。
院党组要求,作为新时代下的检察干警,要以此次《条例》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条例》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