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凤县检察院组成考察学习组来陇南市院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交流和学习。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主持召开座谈会,徽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礼平、两当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铭、陇南市院民行处、侦监处、办公室负责人及其他干警参加座谈。会上双方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和建立《嘉陵江水源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机制》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前,考察学习组先后参观了该院制作的公益诉讼宣传展板和院史荣誉室,并观看了《守护公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纪要》宣传片。座谈会上,魏刚首先对宝鸡市两级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院内基本情况作了简要介绍。王礼平、王晓铭就两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该院民行处干警就全市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和全面开展后的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随后,双方进行了交流发言。考察学习组表示,两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有许多相似之处,陇南市检察机关的很多工作经验对宝鸡市检察机关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大有启发,要将交流心得和所学经验带回,在以后的工作中取长补短,学习借鉴。凤县检察院代表就《陕西、甘肃两省三县(陕西省凤县、甘肃省徽县、两当县)检察机关关于建立嘉陵江水源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协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介绍,双方市、县两级院就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交流,并初步达成协作共识。
最后,魏刚指出,公益诉讼工作是党和国家交给检察机关的光荣使命,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担起保护社会公益的职责。通过听取宝鸡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深受启发,宝鸡市、县两级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高点谋划、主动出击、多方协调、迎难而上,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陇南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借鉴宝鸡市检察机关的先进工作经验,促进陇南市公益诉讼工作科学有序发展。双方建立《嘉陵江水源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在各自管理所辖区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通过协作配合,共同保护嘉陵江水源地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