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市院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刑事自诉案件法律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规范文件的形式明确和加强了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
《通知》要求白银市各县区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自诉案件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办案中作出的判决、裁定在送达当事人的同时应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调阅人民法院相关案件材料,人民法院应予配合。
近年来,白银市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创新诉讼监督的方式方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力的提升了全市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水平。